司法考试每年都牵动着执法学习者的憧憬,大量的领导质料,昂贵的培训班,但想当年就过关者比例甚低,这是为什么呢?我以为还是方法差池头的问题。传统的方法是背诵条文,多做真题,这种路子肯定是一个错误的方法。司法考试题目都来自于司法案例,而相似的司法案列上升到执法条文及解释,从而建设起国家的执法法例体系,因此要想明白真正的司法条文,应当读大量的案例,才气明白立法原意,正确地适用执法。因此,对于种种基本执法制度,大量地阅读其案例,就能明白执法规范的渊源,转而应用到实际案例中,无往而不胜,且事半功倍。
笔者当年到场司法考试,像读小说一样,津津有味约读了大量的案例,每一个案例结论对照着相关执法条文比对,原本艰涩难明的条文变得生动起来,大有豁然开朗之意,期间没有购置过任何领导书,也没有到场领导班,当年过关。原因在于:执法的生命在于实践,而非逻辑,希望能够对到场法考的学子有参考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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